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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旅游商品标志征集奖金1万元

作者:标志征集 来源:安徽旅游局网站 日期:2012/9/7 16:38:00 人气:

  2012年9月3日安徽省旅游局发出旅游标志征集公告,在全国范围内征集“安徽旅游商品宣传口号与LOGO标识”,投稿截止时间:2012年10月15日,奖励中标作品的作者人民币1万元整;奖励备选作品的作者人民币2仟元整。

关于征集安徽旅游商品LOGO标识的公告

2012年9月3日 安徽旅游局综合法规处

  悠久的历史,灿烂的文化,多彩的民俗,丰饶的物产,秀美的山川,优质的生态,造就了安徽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。在这片充满魅力的大地上,独具安徽地方文化的旅游商品种类繁多、品位上乘、特色鲜明。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》(皖政〔2011〕33号)精神,提升安徽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打造安徽旅游工艺品、旅游纪念品、土特产品等旅游商品统一的品牌特色,安徽省旅游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“安徽旅游商品宣传口号与LOGO标识”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

  “安徽旅游商品”宣传口号与LOGO标识

二、征集范围

 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(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)均可参加。

三、征集要求

  1、主题鲜明、创意新颖、简洁大方、色彩明快,充分体现安徽旅游商品的地域特色、文化特色和旅游特色,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;
  2、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,大众认同度高,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、应用和印刷,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,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;
  3、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,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;
  4、提交的作品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,并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和应征者的真实姓名或名称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  5、提交的作品应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。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: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GE格式,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; 第二套为AI格式或PSD格式;创意文案说明电子版为word格式。设计作品纸质版统一以A4纸张彩色打印。

四、提交方式

  应征者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(除签名外,手写无效)。
  1、应征者简介(含获奖情况)、创意文案说明各一份。
  2、应征者姓名(或单位名称)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(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)。
  3、应征作品电子版及应征者简介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稿邮箱,同时以信函形式提交打印作品一份、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(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)。
  4、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安徽旅游商品LOGO征集”字样。
  5、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  本次LOGO标识评选采取网络推选、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,按以下程序进行:
  1、征集结束后,将通过安徽旅游资讯网、中安在线等省内主流旅游网站公布10天,由广大网友投票推选,确定10套入围作品;
  2、由安徽省旅游局组织专家组就入围作品进行评审,并结合网友投票结果综合确定三件备选作品;并从中评定最终一件当选作品为安徽旅游商品宣传口号与LOGO标识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  奖励当选作品的作者人民币壹万元整;奖励备选作品的作者人民币贰仟元整。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自理。

七、著作权归属

  当选作品的著作权永久归安徽省旅游局。安徽省旅游局拥有修改、使用、许可以及各种形式的出版及展示等权利。

八、注意事项

  1、应征者应保证作品没有任何侵权行为。如发生侵权情形,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不仅要全额退回已发奖金,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。
  2、对当选作品,除获奖奖金外,安徽省旅游局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。
  3、所有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,若填写资料不详实,视为应征者弃权。参加征集的所有信息只用于安徽省旅游局评选及颁奖使用。
  4、作品一旦提交,即表示应征者自愿以此作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,并认可与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。

九、截止日期、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

  应征作品须在2012年10月15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安徽省旅游局(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),评选结果将于2012年11月在中国黄山国际旅游节上发布。
  邮寄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政务大厦B区1714室省旅游局综合处
  邮政编码:230002
  投稿邮箱:zhengyi999@126.com
  联系电话:0551-2999574
  联 系 人:郑毅

原文详见安徽旅游资讯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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