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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江中国水晶城3000元公司标志征集

作者:艺术字体 来源: 日期:2014-1-13 12:57:00 人气:
  浦江中国水晶城公司标志征集,一等奖3000元,二等奖1000元,征集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26日。浦江中国水晶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,是经浦江县县委、县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国有企业。浦江中国水晶城紧靠沪昆高速公路和浦义第二通道交通便捷。一期占地71亩,建筑面积9.7万平方米,拥有商位1200余个。为提高市场知名度,提升市场形象,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司LOGO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公司LOGO设计要求

1.简洁大方、风格明快。
2.融合“水晶”主题元素。
3.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视觉效果,易于识别、理解,可用于网站、文件、信笺、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。

二、投稿方案要求

1.一份设计方案。
2.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。
3.应征方案须提供电子(jpg或cdr格式)文件展示设计方案。
4.在设计方案创意说明后附创作者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。

三、征集方式及时间

1.征集方式:稿件邮寄或者直接交付
地址:浙江省浦江县47省道与亚太大道交叉口浦江中国水晶城综合科
联系人:黄先生
联系电话:0579-89373005
邮政编码:322200
2.征集时间: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26日,以邮戳为准。

四、稿酬

一等奖:1名,现金3000元
二等奖:2名,现金1000元
三等奖:3名,现金500元
评选出的获奖作品,公司将会电话通知获奖者。请保持通讯畅通。评选结果,将及时在公司网站(www.pjzgsjc.com)上公布。

五、声明

1.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,未侵犯他人著作权,不得抄袭、沿用、仿冒国内外设计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、知识产权由设计者承担法律责任;
2.得奖后,设计方需按照本公司要求的规格提供文件,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;
3.本公司拥有得奖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,包括著作权、使用权和发布权,有权对得奖设计作品修改、组合和使用;
4.作品获奖并接受现金奖励后,所有权、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本公司所有,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(包括展示),否则构成侵权,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;
5.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期间,所有作品不得泄露他人,否则将不予采用,对已获得奖金者则追回奖金;
6.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,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;
7.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视为同意以上声明。
8.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浦江中国水晶城有限公司所有。

2013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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